根据省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结合教育部有关2020年4月自学考试延考工作安排,现就广东省2020年1月自学考试成绩复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复查申请
2020年1月自学考试某课程的成绩有疑异的,考生对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参加考试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2020年5月22日起至6月2日
二、复查范围
自学考试答卷复查范围仅限于答题有无漏评、漏记分、错记分、加错分等项目,评分标准、评分细则以及答题评分宽严等不在复查范围内。
答卷复查由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开展,考生不得查看答卷原件及其副本,也不得复印答卷。
三、复查结果反馈
复查结果只向考生提供所复查科目成绩总分,考生可通过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查询,也可向受理答卷复查申请的地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咨询复查结果。
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由受理答卷复查申请的地市考办组织通知考生领取书面通知。
四、特别提醒
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阶段,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全程佩戴口罩,并服从工作人员现场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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